KIDGE 服務條款
版本:2.3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12日
本服務條款(下稱「本條款」)由 格界科技有限公司(下稱「KIDGE」或「本公司」)與使用 KIDGE 服務之企業或組織(下稱「客戶」)訂立。
本服務僅供企業、機關及專業人士於營業或執業目的使用,不提供予消費者作個人、家庭或家用目的使用。您代表客戶接受本條款時,即聲明您具有代表該客戶締約之權限。若您不具備該權限,或客戶不同意本條款,請勿註冊或使用本服務。
客戶於下列任一時點即受本條款拘束:(a) 點選「同意」或類似按鈕;(b) 以客戶名義建立組織、訂閱或簽署訂購單;(c) 透過 Paddle 結帳頁完成任何交易;或 (d) 與本公司簽署引用本條款之訂購單或服務契約。授權使用者及外部參與方不因登入而成為客戶,其使用依第 3 條及參與者條款。
1. 定義
- 本服務:KIDGE 於 kidge.io、app.kidge.io 及相關子網域、API提供之履約管理平台,包括內部入口、業主入口、廠商入口及本公司不時提供之功能。
- 方案:本公司於定價頁面或訂購單所載之訂閱等級及其包含之額度,包括活躍專案數、內部席位數、AI 抽取額度及其他計費項目。
- 授權使用者:客戶指定並由客戶管理其權限、得以客戶帳戶下之席位登入本服務之個人,包括客戶之員工及承攬人。
- 外部參與方:受客戶邀請、透過業主入口或廠商入口存取特定專案之第三人(例如業主、監造、分包商、供應商)及其人員。外部參與方不是客戶,其使用本服務受第 3.4 條及「參與者條款」拘束。
- 客戶內容:客戶或其授權使用者上傳、輸入或透過本服務產生之一切資料,包括契約、圖說、計價文件、時程、往來訊息、上傳檔案及其衍生資料。
- 確認紀錄:客戶內容中經專案參與方(客戶與一個以上外部參與方)依本服務流程確認、並由本服務加註時間戳記及雜湊值後鎖定之事件、文件或狀態紀錄,即本服務所稱「履約護照」之組成單位。
- AI 功能:本服務中以機器學習模型輔助抽取、摘要、比對或建議之功能。
- 訂購單:客戶與本公司另行簽署、載明方案、費用、期間或特別條件之書面文件。
- Paddle:Paddle.com Market Ltd. 及其關係企業,為本公司之授權經銷商暨紀錄商家(Merchant of Record)。
2. 契約架構與優先順序
2.1本條款、隱私政策、退款政策、參與者條款及資料處理附約(下稱「DPA」)共同構成客戶與本公司間之完整契約。上述文件若有衝突,依下列順序適用:訂購單(如有)→ DPA → 本條款 → 其他政策。
2.2客戶透過 Paddle 購買訂閱時,付款交易之相對人為 Paddle,並適用 Paddle 之買方條款與退款政策;本服務之使用授權、資料處理與服務內容則依本條款由本公司提供。客戶與本公司間並無因 Paddle 之介入而變更之權利義務,本條款關於責任、保密及資料之約定仍完整適用。
2.3客戶採購文件、供應商註冊表單或訂購單上任何與本條款牴觸之預印條款,除經本公司書面明示接受外,不生效力。
3. 帳戶與使用者
3.1註冊資料:客戶應提供真實、完整且最新之公司名稱、聯絡人及帳務資料,並於變更時更新。
3.2帳戶安全:客戶應妥善保管登入憑證,並負責其授權使用者之一切行為。客戶知悉帳戶遭未經授權使用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凡以客戶或其授權使用者之憑證所為之操作,推定為客戶之行為;但該未經授權使用可歸責於本公司者,不在此限。
3.3權限管理:客戶應自行設定並維護授權使用者及外部參與方之權限等級,並於人員離職或專案結束時及時移除或調整。因客戶未及時調整權限所生之資料揭露,由客戶負責。
3.4外部參與方:客戶得邀請外部參與方存取特定專案。客戶應確保其邀請之外部參與方有權參與該專案,且客戶就其邀請對象向本公司負責。外部參與方於接受邀請時應接受參與者條款;未接受者無法存取專案。外部參與方之席位依定價頁面規定提供。本公司對外部參與方不負本條款下對客戶之給付義務,但仍依隱私政策及參與者條款保護其資料。
3.5確認紀錄之多方性質:客戶知悉,確認紀錄係經客戶與外部參與方共同確認而成立,其目的在於為全體參與方提供一致且可驗證之紀錄。因此:
(a)確認紀錄一經鎖定,任何一方(包括客戶)均不得單方修改或刪除其內容;更正應以新增更正紀錄方式為之;
(b)於專案存續期間,各參與方均得存取其參與之確認紀錄;
(c)客戶終止訂閱或刪除專案時,本公司得依第 12.4 條,於刪除前提供外部參與方申請匯出其參與之確認紀錄之機會;
(d)客戶同意,其與外部參與方於本服務中所為之確認,作為雙方間之電子簽章及電子文件,並同意以電子方式為之。
3.6年齡與資格:授權使用者及外部參與方之人員應年滿十八歲且具完全行為能力。
4. 服務內容
4.1授權:於訂閱期間及客戶遵守本條款之前提下,本公司授予客戶一項非專屬、不可轉讓、不得再授權之權利,得於方案額度內為其內部營運目的存取及使用本服務。
4.2服務變更:本公司得持續改善本服務,包括新增、修改或停止部分功能。若變更將實質減損客戶已付費方案之核心功能,本公司將於生效前至少三十日通知;客戶得依第 6.1 條取消訂閱。
4.3測試功能:標示為 Beta、預覽或試用之功能係以現況提供,本公司得隨時調整或停止,且不適用第 13 條之保證及服務水準。
4.4AI 功能:AI 功能之輸出係依機率模型產生,可能不完整或有誤。AI 抽取結果須經授權使用者確認後始得成為確認紀錄;未經確認之 AI 輸出僅供參考,客戶不得將其視為本公司之陳述或建議。
4.5支援與服務水準:本公司依定價頁面所載提供支援。服務水準協議(SLA)如有,以訂購單另行約定者為準。
4.6第三方服務:本服務依賴第三方基礎設施及服務提供者。客戶若透過本服務連接其自行選用之第三方服務,該第三方服務之條款由客戶自行遵守。
5. 費用、計費與付款
5.1方案與費用:費用依客戶選定之方案、計費週期(月繳或年繳)及定價頁面或訂購單所載之價格計算。計費軸包括:活躍專案數、內部席位數、AI 抽取額度及其他加購項目。額度之計算方式以定價頁面之說明為準。
5.2透過 Paddle 付款:除訂購單另有約定外,所有線上付款均透過 Paddle 處理。Paddle 為交易之銷售方及紀錄商家,負責收款、開立收據、計算並繳納各國交易稅費及處理退款。客戶於 Paddle 結帳時同意 Paddle 之買方條款。本公司不直接向客戶開立收據或收款。
5.3稅費:定價頁面所示價格未含加值型營業稅、銷售稅、貨物及服務稅或類似稅費。適用之稅費由 Paddle 於結帳時依客戶所在地計算加計;客戶如具免稅資格,應於結帳時向 Paddle 提供證明。
5.4自動續約:訂閱於各計費週期屆滿時自動以相同週期續約並計費,除非客戶於當期屆滿前依第 6 條取消。
5.5超額使用:客戶使用超出方案額度時,本公司得依定價頁面之規則計收超額費用、要求升級方案,或於通知後限制超出額度部分之功能。
5.6價格調整:本公司得調整方案價格。價格調整於客戶下一個計費週期起適用,本公司將於生效前至少三十日以電子郵件通知客戶。年繳客戶之新價格於其年度續約時始適用。
5.7升級與降級:升級即時生效,當期未使用之費用按比例折抵新方案費用,其計算由 Paddle 執行。降級於下一個計費週期生效。
5.8逾期付款:客戶未於付款期限內付款,或透過 Paddle 之扣款失敗者,本公司得於逾期或扣款失敗當日將客戶帳戶切換為唯讀模式,Paddle 之付款失敗通知或本公司開立之發票即視為本條之通知;唯讀模式下客戶及其使用者得瀏覽資料及依第 7.7 條申請匯出,但不得新增、修改或確認任何內容。逾期達三十日仍未付款者,視為客戶重大違約,本公司得逕行終止本條款,並依第 12.4 條處理資料。唯讀期間客戶仍應支付該期間之費用。
5.9企業直接開立發票:經訂購單約定以匯款方式付款者,本公司得直接開立統一發票或商業發票,付款期限為發票日起三十日,其餘依訂購單約定。
6. 取消與退款
6.1取消:客戶得隨時透過帳戶設定或 Paddle 提供之管理連結取消訂閱。取消於當期計費週期屆滿時生效,客戶得於屆滿前繼續使用付費功能。
6.2退款原則:透過 Paddle 支付之費用,其退款依 Paddle 之退款政策辦理;客戶得於交易日起十四日內向 Paddle 提出退款申請。客戶依其所在地法律享有之不可拋棄之退款或撤回權利不受本條影響。
6.3加購項目:AI 抽取額度、額外席位等加購項目於購買後即時生效;其退款依第 6.2 條及 Paddle 退款政策辦理。
6.4爭議款項:客戶就透過 Paddle 支付之費用有爭議者,請聯繫 Paddle 買方支援(paddle.net);本公司鼓勵客戶於向發卡機構提出爭議前先聯繫 Paddle。
7. 客戶內容與資料權利
7.1所有權:客戶內容之一切權利屬於客戶或其原始權利人。本公司不因提供本服務而取得客戶內容之任何所有權。
7.2授權予本公司:客戶授予本公司及其子處理者一項全球性、非專屬、免權利金之授權,得於提供、維護、保護及改善本服務所必要之範圍內儲存、複製、處理、傳輸、顯示客戶內容,並依客戶之設定向授權使用者及外部參與方揭露。此授權於客戶內容依第 12.4 條刪除後終止,但依法律或第 12.5 條應保留者不在此限。
7.3不用於訓練模型:本公司不會使用客戶內容訓練、微調或改善任何機器學習模型,亦不會將客戶內容提供予第三方作此用途。本公司選用之第三方模型提供者,均依其商用服務條款承諾不將透過本服務傳送之資料用於訓練模型;本公司將於更換提供者前確認其條款符合前述要求。
7.4去識別化統計:本公司得將無法識別客戶、任何個人或特定專案之彙總統計資料(例如功能使用頻率、系統效能指標)用於營運與產品改善。
7.5客戶之保證:客戶保證:(a) 其有權上傳客戶內容並授予第 7.2 條之授權;(b) 客戶內容及其使用不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營業秘密或隱私;(c) 客戶已就個人資料之蒐集取得必要之告知或同意。
7.6客戶內容之正確性:客戶內容(包括圖說、契約條款、計價數量及 AI 抽取後經確認之資料)之正確性、完整性與適法性由上傳或確認之一方負責。本公司不審查、亦無義務審查客戶內容之實質內容。
7.7資料匯出:客戶得於訂閱期間以書面向本公司申請匯出其客戶內容及確認紀錄,本公司將於收到申請後三十日內以通用結構化格式及原始上傳檔案提供,不另收費。同一客戶每曆年申請逾兩次者,本公司得就其後之申請收取合理之作業費用。
8. 紀錄完整性
8.1本公司之承諾:就已鎖定之確認紀錄,本公司承諾:(a) 記錄其確認時間及確認方之身分識別;(b) 以雜湊值鎖定,並保存不可變更之紀錄;(c) 本公司自身不修改已鎖定之確認紀錄內容;(d) 本服務於確認前向確認方呈現受確認之內容,並保存該內容於確認當時之狀態。
8.2承諾之範圍:前項承諾僅及於「紀錄於確認當時之內容未經事後變更」此一事實,不及於紀錄內容本身之真實、正確或適法。本公司對於確認紀錄於任何司法、仲裁或行政程序中之證據能力或證明力不作保證;該等事項依各該程序之法律決定。
8.3客戶之使用:客戶得於爭議處理中使用確認紀錄及其驗證資料。本公司於收受合法之法院命令、仲裁庭要求或經全體參與方書面同意時,得出具確認紀錄之驗證說明,並得收取合理費用。
9. 保密
9.1機密資訊:指一方(揭露方)以任何形式提供予他方(收受方)、依其性質或標示應視為機密之資訊。客戶內容及客戶之商業條件為客戶之機密資訊;本服務之非公開技術資訊、價格條件及安全措施為本公司之機密資訊。
9.2義務:收受方應:(a) 僅為履行本條款之目的使用機密資訊;(b) 以不低於保護自身同類資訊之注意程度且至少為合理之注意保護之;(c) 僅向有必要知悉且負有同等保密義務之人員、關係企業、顧問及子處理者揭露。
9.3例外:機密資訊不包括:非因收受方之違約而公開者;收受方於接受前已合法持有者;由第三人合法且無保密義務而提供者;收受方未使用揭露方資訊而獨立開發者。
9.4依法揭露:收受方因法律、法院或主管機關要求而須揭露時,應於法律允許範圍內事先通知揭露方,並僅揭露必要之最小範圍。
9.5存續:本條義務於本條款終止後持續有效;營業秘密則於其仍為營業秘密之期間內持續受保護。
10. 個人資料與資訊安全
10.1角色:就客戶內容中之個人資料(包括授權使用者及外部參與方人員之資料),客戶為蒐集者/控制者,本公司為受託處理者,依客戶之指示(含本服務之設定)處理。就客戶之帳戶及帳務資料,本公司為蒐集者,依隱私政策處理。
10.2DPA:本公司與客戶間之個人資料處理依 DPA(kidge.io/zh/dpa)辦理。客戶因其所在地法律需簽署特定格式之資料處理契約者,得向本公司申請。
10.3安全措施:本公司就客戶內容維持與本服務性質相稱之技術與組織安全措施,摘要見 DPA 附錄 B。
11. 可接受使用
客戶及其使用者不得:
(a)以本服務儲存或傳送違法、侵權或含惡意程式之內容;
(b)對本服務進行逆向工程、反編譯或嘗試取得原始碼;
(c)規避本服務之存取控制、額度限制或安全機制;
(d)以自動化方式大量存取本服務致影響系統穩定(本公司得設定合理之速率限制);
(e)將本服務轉售、出租或作為服務局向第三人提供;
(f)為開發或協助開發競爭產品而使用本服務,或抄襲、複製本服務之功能、介面或文件;
(g)上傳其無權處理之他人資料,或冒用他人身分進行確認。
違反本條者,本公司得依第 12.3 條暫停或終止本服務,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12. 期間、暫停與終止
12.1期間:本條款自客戶接受時生效,於所有訂閱終止且依第 12.4 條完成資料處理後失效。
12.2一般終止:
(a)客戶得依第 6.1 條取消訂閱,於當期計費週期屆滿時生效,其後依第 12.4 條處理,本公司無需另行通知。
(b)本公司得以書面通知客戶,於當期計費週期屆滿日(通知後未滿三十日者,延至通知後三十日)停止本服務之全部並終止本條款;已付費之期間不受影響。
12.3因違約之暫停或終止:任一方重大違反本條款,經他方書面通知後三十日內未補正者,他方得終止本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於通知後立即暫停本服務,並於情形持續時終止:客戶違反第 11 條;客戶帳戶遭用於危害本服務或他人之行為;本公司依法律或主管機關要求須暫停。本公司將於可行範圍內事先通知,並將暫停範圍限於必要部分。
12.4終止後之資料處理:
(a)訂閱終止後三十日內(下稱「匯出期間」),客戶得以唯讀模式瀏覽資料,並得依第 7.7 條申請匯出其客戶內容與確認紀錄,本公司不另收費;
(b)匯出期間內,本公司得通知受影響專案之外部參與方,使其得申請匯出其參與之確認紀錄;
(c)匯出期間屆滿後,本公司將於三十日內自正式系統刪除客戶內容;備份中之殘留資料依本公司之備份保存週期刪除,本公司無義務另行自備份中刪除;
(d)客戶得於匯出期間內申請延長保留,本公司得收取延長保留費用。
12.5法定保留:本公司得於法律要求之期間內保留帳務紀錄及為證明本條款履行所必要之最低限度紀錄(例如確認紀錄之雜湊值與時間戳記,不含內容本身)。
12.6終止之效果:終止不影響終止前已發生之權利義務。客戶應支付終止前已到期之費用。第 3.5、7.5、8、9、10、12.4、12.5、13、14、15、18、19 條於終止後仍繼續有效。
13. 保證與免責
13.1本公司之保證:本公司保證將以合理之注意提供本服務,並遵守第 8 條及第 10 條之承諾。
13.2免責聲明:除前項明示保證外,本服務以「現況」及「現有」基礎提供。於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本公司排除一切其他明示或默示之保證,包括適售性、特定目的適用性及不侵權之保證。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將不中斷、無錯誤或無安全事件,亦不保證本服務將符合客戶之特定需求。
13.3專業判斷免責:本服務為履約管理之資訊工具,不構成工程、建築、法律、財務或會計專業意見。客戶應自行就設計、施工、計價、請款、索賠及契約履行為專業判斷並承擔責任。本公司不對客戶或第三人因依賴本服務資訊所為之營建、契約或商業決策及其結果(包括工程瑕疵、工期延誤、工安事故、違約金或爭議結果)負責。本條不免除本公司依第 8.1 條之承諾及第 14.1 條所定之責任。
14. 責任限制
14.1不受限制之責任:本條之任何限制均不適用於:(a) 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害;(b) 違反第 9 條保密義務所致之損害;(c) 客戶依第 15 條之賠償義務;(d) 依法不得預先免除或限制之責任。
14.2排除之損害:除第 14.1 條情形外,於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任一方均不對他方之間接損害、所失利益、營業中斷、商譽損失、資料遺失所生之替代成本(客戶已依第 7.7 條取得匯出資料者)或懲罰性損害負責,無論是否可預見。
14.3責任上限:除第 14.1 條情形外,任一方於本條款下之累計賠償責任總額,不超過客戶於引起責任之事件發生前十二個月內依本條款實際支付予本公司(含透過 Paddle 支付)之費用總額。
14.4第三方基礎設施:本公司對其子處理者之行為負責,如同自身之行為;但因第三方基礎設施之區域性中斷且非可歸責於本公司者,本公司不負責任。
15. 賠償
15.1客戶之賠償:客戶應就第三人因下列事由對本公司提出之請求,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及合理之律師費用:(a) 客戶內容侵害第三人權利;(b) 客戶或其使用者違反第 7.5 條或第 11 條;(c) 客戶與外部參與方或其他第三人間之爭議。
15.2程序:本公司應於知悉請求後儘速書面通知客戶;客戶得主導抗辯與和解,但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和解不得課予本公司金錢以外之義務或承認過失;本公司應提供合理之協助。
16. 不可抗力
任一方因天災、疫病、戰爭、恐怖行動、暴動、罷工、政府行為、法律變更、公用事業或網際網路骨幹中斷、大規模分散式阻斷服務攻擊或其他非可合理控制之事由致遲延或無法履行者,於該事由存續期間內免除其履行義務(付款義務除外),並應盡速通知他方及採取合理減損措施。不可抗力事由持續逾六十日者,任一方得終止受影響之訂閱。
17. 條款修訂
17.1本公司得修訂本條款。修訂版本將公告於本公司網站並載明生效日期。
17.2對客戶權益有實質不利影響之修訂(包括縮減本公司之義務、擴大客戶之義務或責任),本公司將於生效前至少三十日以電子郵件通知客戶。客戶不同意者,得於生效前依第 6.1 條取消訂閱。客戶於生效日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同意修訂。
18. 準據法、爭議解決與語言
18.1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不適用其法律衝突規則及《聯合國國際商品買賣契約公約》。
18.2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雙方應先善意協商三十日。協商不成者,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前述約定不妨礙任一方於任何有管轄權之法院聲請保全處分或禁制令。
18.3本條款以中文(繁體)版本為準;英文或其他語言版本僅供參考,如有歧異,以中文版本為準。訂購單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19. 一般條款
19.1完整合意:本條款(含所引用之文件)構成雙方就本服務之完整合意,取代先前之一切口頭或書面約定。
19.2可分性:本條款任一部分無效者,不影響其餘部分之效力;無效部分應以最接近原意之有效約定取代。
19.3轉讓:客戶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條款下之權利義務;但因合併、收購或全部資產移轉而轉讓予繼受人者,經通知本公司後得為之。本公司得於通知客戶後將本條款轉讓予其關係企業或繼受其業務之人。
19.4通知:對本公司之通知應寄至 support@kidge.io 或本公司登記地址;對客戶之通知得寄至客戶帳戶所載之電子郵件地址,於寄送時視為送達。本條款所稱「書面」,包括電子郵件及本服務內之系統通知。
19.5獨立契約人:雙方為獨立之契約當事人,不構成合夥、合資、僱傭或代理關係。
19.6不棄權:任一方未行使或遲延行使本條款下之權利,不構成拋棄。
19.7出口管制與制裁:客戶保證其非受聯合國、美國、歐盟或中華民國制裁名單所列之對象,且不會將本服務用於違反出口管制法規之目的。
19.8回饋:客戶就本服務提出之建議或回饋,本公司得自由使用而無須付費或標示來源;但本公司不得因此公開客戶之身分或機密資訊。
19.9公開提及:本公司得於取得客戶事前書面同意後,將客戶列為其客戶名單或案例。
20. 聯絡本公司
格界科技有限公司 KIDGE Ltd.
一般、支援與法務通知:support@kidge.io